法律问答

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2 15: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解除劳动合同要书面通知吗
    1、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办公室或者董事长办公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怎么走
    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包括几下几点:
    1、写起诉书;
    2、去管辖的法院进行起诉;
    3、起诉后法院会把案件落实到法官办理;
    4、准备起诉相关的证据资料等;
    5、开庭时间和地方的确定和告知;
    6、进行案件受理。
  • 解除劳动合同要书面通知,非全日制用工除外。劳动者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辞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其他解除劳动合同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书面通知需要分情形讨论:
    1、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提前三天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他的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对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对于劳动者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