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写完借条签字不盖章行吗

债务追讨
2024-05-02 16:2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签字盖章的方法是:应由当事人使用其真实姓名或真实的名称来签字盖章,并且所使用的印章应当是公章或合同章。当事人还应当注明其全称,不宜使用简写、代号等来代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欠条有签名没盖手印有效。只要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效的:
    1、签订合同时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欠条有签名没盖手印有效。只要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就是有效的:
    1、签订合同时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