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装修费是次月开始摊销,在会计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装修费用一般按5年摊销,如果其间发生新的装修工程,应将上次未摊销完费用一次性计入费用。如果是租赁的房屋,应按实际租赁年限平均分摊。装修费用计入固定资产需要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达到固定资产原价20%以上
2、以后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
延长年以上
3、改变新增了固定资产用途和功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
(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