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商标复审15日内是以知识产权局商标驳回电子文书盖章日期算起,还是以代理机构收文日期算起

商标
2024-05-02 17:4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依据收到日期为准
  • 根据实际收到的实际进行计算!
  • 商标复审的时间有要求的,一般为十五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书面通知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