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手腕骨折了,在厂里受伤的,这个厂里要付我工资吗?

讨薪
2024-05-02 18: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 上班手受伤一般属于工伤,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话,会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金额以及所在公司会进行赔付:工伤治疗期间,每月的工资和待遇;受伤期间住院产生的护理费;如果手被鉴定为一到四级伤残的,由所在公司和个人缴纳以伤残津贴为基础金额的基本医疗保险;如被评为五级或六级伤残可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若鉴定为五到十级的伤残,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还需要支付个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会和员工本人的工资有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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