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养犬只致人伤害,应如何进行赔偿

动物伤人
2024-05-02 18: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其赔偿范围也不相同: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时间恢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支付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等。
  • 动物咬伤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若是造成他人残疾或者死亡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依据】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养犬致人损害担责如下: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没有任何减免责任事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完全的侵权责任;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依法依规饲养前提下,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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