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19号周天加班,晚上因为迟到忘记打上班卡,然后中间领导安排出去团建,中间又有两次卡没有打,只打了最后一个下班卡,4次卡打了1次,公司今天给我说那一天不能算我加班,没有工资,可以申请被迫离职,要求什么样的补偿,需要什么证据

讨薪
2024-05-02 18:38:0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员工长期被迫加班的,可以单方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通过以下方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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