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最近找了一个工作,面试的时候,面试官说工作不加班,没有业绩考核,每天打电话,加微信成功就算提成,但是现在要求,要每天完成多少业绩,不够就加班,从原来的半小时就一两天就改成早上来早点多加班一个小时,还说现在不止是加微信算提成,要求是有效客户才算

2024-05-02 18:5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仲裁维权
  • 可以进行拒绝并进行投诉
  • 实践中加班加点争议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协商不一致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企业在劳动法限定的延长工作时数内决定加班加点的,应要求劳动者服从单位的决定;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加班加点的应要求企业撤销该决定,职工有权拒绝执行。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