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对方没有任何冲突,我甚至不记得对方是谁。他在其微博主页发布我穿内衣的照片,并且@了我的账号,他的行为并未得到我的允许,我也不知情。对方将我的照片在他主页挂了十二个多小时。我发现后私信他,他把帖子删除了,但我截图保存了证据。对方这样的行为构成侵犯我的隐私权和肖像权吗?可以报j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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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隐私权受到侵犯时,可以先警告停止侵权,同时保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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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隐私被侵犯时,可运用法律手段起诉维权,关键是要收集好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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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捏造事实对你进行侮辱,可以起诉对方侵犯了你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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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