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中户口不迁移的条款如何撰写

协议离婚
2024-05-02 19:06: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请问户籍管理部门
  • 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迁户口的事宜可以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现户口所在地、户口外迁约定。
    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时,应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具体流程如下:
    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二、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三、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五、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六、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七、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具迁移证;
    八、持迁移证、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