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合同不能生效:
(1)合同约定的内容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合同约定事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借贷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5)因签订主体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导致合同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