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浙江省工伤补助金是多少,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工伤索赔
2024-05-02 19:5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补助金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职工伤残等级确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至四级不享受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补助金的标准为:一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工伤补助标准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其他。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补助项目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