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离婚后的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02 20:02:1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父母离婚后的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