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想在商场中租一间铺子,找到了商场的招商部。但是,铺子要到9月份到期,如果提前撤,商场要扣除1w的保证金,但是,商场方面已经收了接下来打算入驻的意向金。现在商铺老板准备月底撤走不扣保证金,决定对该铺子进行品牌升级,将原来的品牌变更为我们的品牌,接着将法人变更为我们。跟商场方面续签。
-
法律分析:商户可以根据签订的合同向商场索求赔偿,以及违约金,如果商场不给的话,可以向工商部门去投诉,还可以向法院去起诉。如果无限定租户在提议退店申请后还要经营多长时间,商场的做法就是违背合同的,通常商场的合同对中途退店都会有保护协议,会要求租户交纳解除合同金。
是商场的原因造成的,则可以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