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支付的医院账单还能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4-05-02 20:42: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指定的医疗组织,是能够报销的,定点医疗组织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花费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组织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花费;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组织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花费直接记帐,即时结算。急诊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组织及异处医疗组织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花费,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体检、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组织按限定解决报销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