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在公司工作期间发现肝癌晚期,公司会不会赔偿一部分钱?

工伤索赔
2024-05-03 00:3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企业员工患癌症可以正常工作的,可以让其正常工作,但不要让其从事过于繁重的工作,如果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补偿是按照其工作年限来进行补偿,即每满一年补偿其一个月工资。或者辞退员工,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30天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肝癌属于自身疾病,与单位无关,单位没有义务赔偿。但单位没签合同、没买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办补缴社保,同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有的。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有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并且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在医疗期满后,公司会根据你的劳动能力鉴定情况,支付医疗补助费或者办理退休退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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