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般探视权的规定一月几次

子女抚养
2024-05-03 01: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探视权的时间的相关规定如下:原则上探视权的时间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一般是一周一次或半月一次的频率。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若双方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探视权的时间的相关规定如下:原则上探视权的时间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一般是一周一次或半月一次的频率。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若双方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一、探视权的规定一月几次
    1、探视的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一个月二到三次。事实上,每个月探视的次数通常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的。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什么情况下探望权会被取消
    1、探望权人患有重大或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影响孩子的健康;
    2、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3、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
    4、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5、探望权人有借机藏匿子女的企图或行为;
    6、探望权人多次采取非协议或非法院判决的时间和方式滥用探望权;
    7、与父或母生活在一起的再婚配偶及其他的家庭成员虐待或歧视子女;
    8、探望权人探望子女后,恶意地不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时间将孩子送回直接抚养方;
    9、其他严重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就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探视权。
  • 法律分析:探视权一般为每个月两到三次。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所享有的探望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法院对探视权的判决会不一样,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以协商为主,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已做好约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进行判决。
    如果双方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法院则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父亲或者母亲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健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中止探望;中止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