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加了对方名字,离婚时首付对方能分走多少?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5-03 02: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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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婚前买房系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财产分割,但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贷部分可以主张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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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另一方名字,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婚后加另一方名字,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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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