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争议的土地被破坏如何处理确权问题?

土地纠纷
2024-05-03 04:5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确权的处理方法有: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 在土地确权中,如果遇到什么问题,可以找相应的部门协调处理,从而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根本利益。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土地确权后有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由双方协商处理;
    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有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处理;
    3、如果对政府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土地确权纠纷应遵循哪些原则
    土地确权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4、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
    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由组民实行民主协商,形成决议,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6、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