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债权人和债务人如何理解

债务追讨
2024-05-03 07: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债权和债务的理解:债权是请求特定人为一定行为,即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规定的权利。债务是向特定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规定的义务。债权和债务是同时产生,同时消灭的,成对产生成对消灭的,没有单独债权,没有单独债务,单独债权没有意义,单独债务不存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对债权人的理解:债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债权的民事主体,而具体的债权包括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理解为,债权人和债务人是相对的,债权人是在合同中对债务人享有请求其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权利的热,债务人是在合同的约定中应当对债权人履行特定义务的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