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主观故意是什么?

暴力犯罪
2024-05-03 07: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造成重伤的行为而定的罪。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故意伤害重伤是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受害人既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六十四条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 1、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定义是把人打到半死或者重伤之后,因为伤势过重而未来得及医治死亡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