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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班期间突发心脏病死亡,按照法律规定视同工伤。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以下费用: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工资比例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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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班期间突发心脏病死亡的视同工伤,赔偿标准是:
1、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六个月的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配偶能领取职工生前工资的40%作为供养亲属抚恤金,死者生前无配偶的,其他亲属领取职工生前的30%工资作为供养亲属抚恤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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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班期间突发心脏病死亡,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按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赔偿丧葬补助金;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来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并且其近亲属还可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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