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遇到欠钱不还的老板怎样办?

债务追讨
2024-05-03 09: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老板欠钱不还怎么办
    1、老板欠钱不还的处理办法有:
    (1)债务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在诉讼时效内;
    (2)证据包括借据、录音、付款凭证等。不能涂改或复印;
    (3)还款日期注明的,诉讼时效自借据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
    (4)法院判决后,对方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也可以拘留债务人恶意拖欠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二、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
    拖欠员工工资一般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
    1、遇到拖欠员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可与用人单位询问协商;
    2、若其不理可到劳动仲裁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索要工资;
    3、若仲裁以后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可凭仲裁书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申请强制执行。
  • 碰到欠钱不还的老板,债权人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如果对方是恶意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碰到欠钱不还的老板,债权人能够先与对方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如果对方是恶意不还的,当事人能够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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