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受害者,现在案件已经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4-05-03 10:1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会,如果是受害案件,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会通知受害人,征求受害人意见,进一步了解案情,以起草出公正的起诉书。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 你好,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如果是公诉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来审查起诉。如果是自诉案件,则由自诉人向法院提起自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259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3、属于自诉案件范围。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