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注意事项

工伤索赔
2024-05-03 10: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需注意以下具体事项:最先发现者立即向部门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发生事故的车间或者部门,应该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用人单位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注意事项:
    1、凡发生工伤事故,最先发现者应当立即向部门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保护好现场并积极组织抢救。
    2、发生工伤事故的部门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该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中,可以进行以下调查核实工作:
    (一)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二)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并作出调查笔录;
    (三)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调查核实工作的证据收集参照行政诉讼证据收集的有关规定执行。
  •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注意事项:最先发现者立即向部门领导和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发生事故的车间或者部门,应该在发生事故后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用人单位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