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工厂工作了11年了,在的是分厂,如果分厂和总厂合并,分厂的人不愿意去总厂,分厂的人能要求赔偿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5-03 12: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可以起诉 可以处理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如果工厂合并一般无赔偿,劳动合同由合并后的公司继续履行。但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工厂合并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如果工厂合并一般无赔偿,劳动合同由合并后的公司继续履行。但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工厂合并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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