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后的处理方式:
1、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
2、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实或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应当释放。
3、针对的是罪轻不构成犯罪的,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立即释放,同时处行政拘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