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面部伤口2.5CM是否可以进行伤残司法鉴定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03 12:32: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规定,涉及面部伤残的鉴定标准是:1、二级伤残:2.2.5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2、六级伤残:2.6.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3、八级伤残:2.8.5面部瘢痕20cm2以上,影响容貌;2.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4、十级伤残:2.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2.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2.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建议申请鉴定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