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律师在解决征地拆迁案件时是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据,根据政府出具的征收的公告来进行行政诉讼的。面对非法征地拆迁,农民在维权中,要做到理智清醒,依法办事,以免遭到地方政府的陷害。
另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不要轻易签字,农民拥有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和所有权,地方政府、开发商的非法占地施工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过程中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等被拆迁入和作为土地被征收人的农民由于在与政府及开发商的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一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维权的策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
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
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