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冷静期。在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离婚冷静期一说。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规定离婚冷静期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离婚率。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