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5-03 13:30: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非全日制用工的注意事项包括: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非全日制用工有这些注意的:
    1、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3、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