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村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是否需要参加选举,不参加选举还能正常进行,
2024-05-03 13: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法律分析】:参加村委会或居委会的选举肯定属于公民行使选举权的方式之一。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权是权利也是权力,其权利属性表现为具有可放弃性、利益性、意志性;其权力属性表现在能够决定候选人的利益和命运,但选举权的权利属性和权力属性都是不完整的。选举权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
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一般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按当地竞选规定执行,法律对此没有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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