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六个条件是劳动仲裁不予受理

劳动仲裁
2024-05-03 14:18: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如下:1、申请人不具有主体资格;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3、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4、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5、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6、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劳动仲裁申请程序是什么1、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6、做出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建议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