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使用证是集体,开具不动产证明去哪里开

土地纠纷
2024-05-03 14: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现土地证主要有三种,即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现在新的证称为不动产证。
  • 向当地规划,个土地部门查询解决


  • 法律分析:不动产权证证明一般是去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