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署名权是否可予以转让

著作权
2024-05-03 14: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签书面合同,不可视为转让一律无效,要考虑实际履行情况
  • 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转让合同,然后经专利局公告后生效
  • 署名权不可以转让。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仅对第一项、第五项至第十七项的权利可以转让。署名权是一种人身权,人身权的行使关系到作者的权益,并且影响到社会公众利益。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