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立遗嘱房产过户需要公证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遗产继承
2024-05-03 15:10: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过户一般不需要遗嘱公证。遗嘱是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是否进行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当事人自行决定即可。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自书遗嘱房产过户不需要公证。遗嘱一般是指,遗嘱人去世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据法律规定的方法,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的个人处分,并在遗嘱人死亡时产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也就是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产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1、房产遗嘱不是一定要公证。即公证只是一种形式,可以增强遗嘱的证明力,除公证遗嘱外,但并不是遗嘱的生效条件。普通遗嘱的生效条件包括,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