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法典中关于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规定

抵押担保
2024-05-03 15: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那要看担保合同的约定,一般是就主债权承担全部责任
  • 第一个问题: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还清了,担保人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第二个问题:如果债务人没有还清债务,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债务人确实不能偿还才能要求保证人代偿;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权人可直接在债务逾期后要求保证人代偿其担保的额度(这个额度就是保证合同中规定的担保额度),保证人代偿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代偿的债务
  • 民法典中保证人可以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情形包括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主合同的当事人是以欺骗的手段使保证人提供保证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