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需要哪些手续,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
2024-05-03 15: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感情不和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能够通过协议离婚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夫妻离婚的手续是内地居民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或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需要的证件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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