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要债全天跟着债主是非法的吗

债务追讨
2024-05-03 15:50: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天天跟着欠债人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根据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
    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债权人如果天天跟着债务人,其行为如果不影响对方生活的话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其行为影响了债务人的正常生活,或者债权人通过暴力的方式来追讨债务的话,其行为就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法律分析
    欠债不还会造成债务的违约,债权人是有权利要求债务人进行还款的,然而有些债权人选择天天跟着债务人要求对方进行还款。这种追债的方法由于债务人可以自己决定想去哪里都可以,追债人并没有影响对方,确实也没有非法限制债务人的人身自由。
    由于这种追债方法确实是不具备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
    上规定的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也不具备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
    当中规定的治安违法构成要件,因此说其行为是违法的,确实没有什么法律依据:。但是这种方法,着实给对方的思想造成了一定压力,有的会让对方感觉到十分惧怕或者恐惧,因此有的公安机关在接到相关的报案后,也会对其进行及时阻止的。虽然这样的追债方法看起来表面上不是存有很明显的违法行为,但是这样的行为很容易引起其他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法律分析:要债一直跟着债主不违法,但做出过格的行为,如非法拘禁等则违法。即使是24小时跟着对方,并不采用强制措施限制其自由的,不属于非法拘禁行为,也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天天跟着债务人,不影响其生活的并不违法,但如果影响债务人正常生活,或者通过暴力的方式追讨债务,就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 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 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 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