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的时候,合同和付款人不是一个人。合同丢失了。租房的时候,我和房产中介签了合同。我是租金支付者。现在签合同的人走了,房子一直由我管理。到期后,也是我交的房间。中介一直在找房子。现在有2000元的房子押金,经纪人一直没有还给我。我该怎么办?是告诉他还我房子的租金,还是只要求他还押金?谢谢你。

房屋租赁
2024-05-03 16:4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租房合同丢了承租人可以凭借支付给出租人的押金的付款凭证要求退还押金,例如微信转账记录、银行卡汇款记录;承租人有妥善保管房屋的义务,房租到期后,房东应该要将押金退还给承租人,房东不退的,承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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