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但是老婆去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这样可以吗?

离婚
2019-07-11 17:59: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立案后法院会做调解工作,如夫妻感情未达到确已破裂无法修复的情况,一般第一次离婚诉讼不会判决离婚;小孩归谁扶养,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以及教育抚养条件等综合考虑后裁决;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一人一半,未还贷款谁取得房屋产权就归谁偿还,另一份分得房屋现值的一半;离婚之诉,没有男方提出离婚,就需要额外付给女方什么青春损失费、赔偿费之类的赔偿。建议一对一的与律师咨询。
  • 我国《婚姻法》实行婚姻自由原则,如果夫妻双方一方坚持离婚,一方坚持不离婚,这种情况下以夫妻感情不合为由起诉离婚,法院也不敢随意判离。

    但如果出现以下5种情况,法院调解无效后,可准予离婚。一起来看看: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一方有严重的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另一方在起诉前要注意搜集证据,例如被家暴报警后警察的出警记录,社区的调解记录等。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如果一方长时间与他人同居,或已构成重婚的,另一方也可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注意的是,同居取证中最好能证明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这里大众有一个错误的认识,分居两年只是作为夫妻感情破裂认定的一个依据,而并没有“分居两年自动离婚”的说法。并且,分居须是连续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赌博、吸毒、酗酒等恶习对个人和家庭危害极大,所以,“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也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条件之一。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他情形包括一方被追究刑事责任,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婚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等情况。
  • 男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四条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您好,离婚仅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