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板欠了3000元。打电话给劳动局有用吗?

讨薪
2024-05-03 17:20: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有用,老板拖欠工资告劳动局是有用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也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老板支付工资和25%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固定的工资支付周期,不得拖欠克扣员工的工资,遇到节假日的,应在最近一个工作日提前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局监管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33热线投诉。
  •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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