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16岁,父亲过世了,孩子户口和83岁奶奶在一起,父亲办理死亡证明,农村粮食直补是已过世父亲的姓名,粮食直补折子也因为父亲去世无法找到,也没有父亲身份证,想把直补转到孩子名下,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2019-07-11 18:0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 死亡证明的用途有哪些呢?
    1、移往殡仪馆办进馆手续;
    2、火葬场登记或公有墓地土葬申请或灵骨塔购买;
    3、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除户;
    4、病故本人有劳保,领取葬津贴;
    5、病故本人有农保,领取丧葬津贴;
    6、病故本人有公保,受益人可申请36个月死亡给付;
    7、病故本人有商业保险,依所买契约理赔;
    8、病故本人有福保,需向户籍所在地公所办理;
    9、领取荣民退辅丧葬补助费;
    10、定期存款除户后,解约提款;
    11、不动产过户转移与缴交遗产税办理。
  • 现在工伤赔偿是不区分城市与农村户口的,因此发生工伤后,依照下列规定进行索赔即可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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