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诺的方式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5-03 18: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诺的方式有: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依交易习惯确定、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以行为方式表示。法律规定,要约人发出承诺后受要约人应当作出承诺,承诺生效之时合同依法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承诺的方式有:明示;默示。法律未对承诺必须采取的方式作出规定,一般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作出。承诺方式是指受要约人将其承诺的意思表示传达给要约人所采用的方式,对一项要约作出承诺即可使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承诺应当以下列形式作出:
    1、明示是指一般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默示是指一般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的方式作出的,可以行为的方式作出承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第四百八十八条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