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经我允许,在不侵犯我肖像权的情况下,拍摄我丑陋的照片并将其上传到网上

肖像权
2024-05-03 18:16: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法律分析:首先要看拍摄的内容,如果是个人隐私和私密信息,被传到网上,涉嫌侵犯隐私权。如果是自身肖像在公开场合被拍摄了,只要不是以下两种,就没有太大问题:一是被用于商业用途,二是被丑化和侮辱。被商用了,就侵犯肖像权。被丑化和侮辱,就侵犯了名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