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起诉的费用一般是多少,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起诉离婚
2024-05-03 18:4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费用可通过如下方式计算:需要将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与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诉讼参与人出庭的费用相加得出了的总和,其案件受理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的价值总额来确定的,财产在20万元之内的的案件受理费为50元至300元,超过20万元的为超过部分的
    0.5%。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起诉离婚费用所涉及的相关规定规定如下:
    1、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是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如果请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要再缴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诉讼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而确定的。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 1、起诉离婚费用可通过如下方式计算:需要将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与其他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诉讼参与人出庭的费用相加得出了的总和,其案件受理费是根据是否涉及财产分割的价值总额来确定的,财产在20万元之内的的案件受理费为50元至300元,超过20万元的为超过部分的
    0.5%。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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