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赔偿单位应承担项目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4-05-03 19:3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的项目及责任承担主体:
    1、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依法解约时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
    4、一至四级伤残的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工伤赔偿的项目及责任承担主体:
    1、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依法解约时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
    4、一至四级伤残的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中的赔偿项目有:
    (一)治疗,医疗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贴;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住宿费;
    (四)康复费用;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贴;
    (九)残疾津贴;
    (十)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
    (十一)丧葬补贴;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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