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如何区分,有哪些法律规定

经济犯罪
2024-05-03 19:50: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
  • 如果职务侵占同时具备以下构成要件,则应认定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1、客体要件: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分方式是:
    1、两者的主体要件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2、两者的犯罪行为不同。
    3、两者的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