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8岁以上的孩子,已进入社会,但是由于懒惰而不愿意工作,不能维持生活,父母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子女抚养
2024-05-03 22:24: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8岁以上的子女一般不能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但如果成年子女因患病、残疾等情况,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生活困难的,父母仍然应当对该子女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可协商或诉讼追加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