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先生已经有快4年没有在一起了,可以自动离婚

离婚
2019-07-11 18:19:5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要想离婚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或者双方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但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一方发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无效,依法是应当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并未依据婚姻法19条的规定订立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适用婚姻法17条、18条、39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原则上平均分割,如果一方存在家暴、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过错情形,另一方为无过错的,则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一般以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置。

  • 1、分居多久也不算自动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的前提条件如下。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无论如何,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均不会自动解除,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达成是,由一方或者双方进行申请或者自己到民政局办理有关手续时,才能够解除婚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